衛生部會取消藥品加價政策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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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于:2015-08-19作者: 瀏覽:2300
在前日衛生部的新聞發布會上,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指出:“(關于)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和
目前以藥養醫或者醫院通過藥品購銷有一定的加價收入的問題,應該說,認為藥品銷售有一定的加價
,首先這是國家制定的一項政策,它對于補充醫院的醫療成本虧損有積極的作用!
衛生部發言人的此番講話讓人聯想起去年5月間,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韓啟德在接受媒
體采訪時提到的衛生部有意取消醫院藥品加價一事。
再加上近一段時間以來,關于取消藥品招標采購的呼聲又再度高漲,衛生部亦召集了相關的行業
協會和研究機構進行了研討。
而從衛生部新聞發言人的講話來看,衛生部在這兩個問題的態度上,顯然是表明了否定的態度。
事實上,在韓啟德發表關于取消藥品加價的講話后,衛生部當時的態度便認為這僅是一個學者觀
點,并不代表衛生部的意見。
該不該、能不能取消藥品加價政策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?問題又回到“以藥養醫”的機制上
來。
雖然在外界看來,“以藥養醫”機制是造成如今藥價虛高,回扣之風盛行的主要原因。然而,正
如衛生部發言人所言,“這是國家制定的一項政策!
中國醫療體制改革走向市場化的一個重要特征,即在財政投入機制上從全額投入變為差額投入,
為保持醫院的公立性質又不至于虧損嚴重,作為權宜之計之一,便是以政策補財政,即允許醫院對采
購招標范圍內的藥品留取15%的加價,作為醫院的合理收入。
然而,在執行的過程中,這項政策卻被醫院極度發揮,招標采購藥品加價已遠不止15%。在醫藥
行業,除了新特藥,70~85扣率(即批發價的70%)是一個相對比較普遍的扣率空間,也就是說,留
取30%~45%的加價率是醫院比較普遍的做法。
在醫院的總收入中,藥費收入普遍占了40%~60%的比例。而一些中小醫院,這個比例只會更高
,不會低。
取消藥品差價,在“四降一提高”沒有開展的前提下,無疑將取消醫院的主要收入來源。
那么,由此造成的醫院成本缺口由誰來支付?只有兩種可能,一是消費者,二是政府。消費者支
付就意味著診療費用必須提高,“藥費貴”有可能轉變成“看病貴”。
問題又最終回到政府財政補貼和醫療服務購買上來。
但不實行醫藥分開,藥品銷售環節又將難以實現市場化,價格扭曲就難以根治,醫院腐敗的制度
基礎也將繼續存在。
誠如衛生部部長高強所言:“醫療改革不是衛生部一家的事情!碑斎,衛生部也不可能沖動地
取消藥品加價而不計后果。
同樣,作為醫療機構的管理者與監督者,衛生部愿意把醫院都得罪嗎?